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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5 04:12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機器設備動力變更確未包括熔鑄部製程,亦或其設備之更換或擴增、製程或操作方法改變,未有增加空氣污染物排放種類或排放量之虞者,則不需申請設置或變更許可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4512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5 年 01 月 22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全文內容:機器設備動力變更確未包括熔鑄部製程,亦或其設備之更換或擴增、製程
          或操作方法改變,未有增加空氣污染物排放種類或排放量之虞者,則不需
          申請設置或變更許可。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