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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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查「空氣分離單元」或「不包括燃燒設施之廢蒸汽發電設備」本身並非屬本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且因該二項設施之設置並無增加空氣污染物種類或排放量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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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61456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4 年 11 月 24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全文內容:查「空氣分離單元」或「不包括燃燒設施之廢蒸汽發電設備」本身並非屬 本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且因該二項設施之 設置並無增加空氣污染物種類或排放量之虞。故依法應毋需申請設置及操 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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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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