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函詢校正標準氣體品質認定疑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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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1010043864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1 年 06 月 14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主 旨:函詢校正標準氣體品質認定疑義案,請查照。 說 明:一、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EMS)管理辦法附錄二 、(八)校正標準氣體規定,1.氣狀污染物監測設施之全幅及零點校 正標準氣體,其品質須符合我國國家標準或能追溯至美國 NIST(Na- 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標準。2.稀釋氣 體監測設施之全幅及零點校正標準氣體,其品質須能符合我國國家標 準或能追溯至美國 NIST–SRM(Standard Reference Material)或 CRM(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 標準。3.製造商或供應商必 須提供校正標準氣體標示濃度及保存期限之證明文件,校正標準氣體 及校正器材應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其規範目的係為確保公私場所進行 例行校正測試使用之校正標準品品質有所依循,以確保 CEMS 監測數 據品質。 二、本案貴公司檢附之三瓶標準氣體資料,倘已載明其實驗室追溯之校正 標準氣體來源為可追溯美國國家標準檢驗局(NIST)的標準參考物質 (簡稱 NTRM,NIST-Traceable Reference Material) 之批號及標 準氣體鋼瓶編號,則可視為符合 CEMS 管理辦法校正標準氣體規範。 三、另有關相關標準並未限定標準氣體配置方式一節,查美國 NIST 或國 際標準組織(ISO Guilde35)對於參考物質(Reference Material) 之確認、追溯、不確定度…等等品質保證作業均有明確規範,就如同 本署空氣品質監測網所述,對於空氣污染物氣體分析儀查核作業中之 查核標準氣體必須追溯至一定等級之參考物質,及其分析標準依據品 保作業規範規定之規範。若以秤重法製備鹽酸標準氣體時,質量標準 件之砝碼,追溯至國家或國際標準僅是品質保證作業其中一部分。倘 貴公司欲配置標準氣體,其氣體標準品之分析標準建議可參考美國環 保署校正氣體追溯認證方法,並提出其生產之標準氣體符合相關規範 之相關證明資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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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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