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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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貴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管制編號:N0910872)函詢其從事水泥熟料研磨製程,適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公告排放係數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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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1000059846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0 年 07 月 29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主 旨:貴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管制編號:N0910872)函詢其從事水泥熟料 研磨製程,適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硫氧化物及氮 氧化物公告排放係數一案,請查照。 說 明:一、依本署公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硫氧化物及 氮氧化物公告排放係數及控制效率規定」附表一,水泥業水泥製造程 序旋窯及生料磨之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係數,以水泥熟料產品產 量每公噸為估算基礎,依序分別為 0.080 公斤/公噸(水泥熟料) 及 2.100 公斤/公噸(水泥熟料);各行業熱媒加熱程序乾底鍋爐 (爐溫低於灰熔點至底灰為非熔融狀之鍋爐),以燃料煤每公噸為估 算基礎,硫氧化物為 19.017S 公斤(S 係指燃料含硫分重量百分比 )/公噸(煤)及氮氧化物為 10.86 公斤/公噸(煤)。 二、查本署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 源,所稱水泥製造程序係指從事水泥燒製或研磨,主要生產設施為燒 成設施(旋窯)或研磨設施(生料磨或水泥磨)。其製造程序主要是 由石灰石、砂石、黏土與鐵渣等原料組成,經由適當配比後,研磨混 合成均勻的粉末(即為生料),再經過水泥旋窯提供水泥製程中預熱 、燒結程序,生料進入水泥窯中,進行脫碳酸反應,配合充分時間燒 結完成(即為熟料),待熟料急速冷卻後再添加適量的石膏一起研磨 ,即形成一般所謂的水泥。 三、依○○公司檢送之書面資料,倘其製程主要為水泥生料研磨作業,係 使用生煤燃燒後產生熱氣,再直接將爐石、石灰石等物料混合後再進 行烘乾,非屬水泥生料製造程序,則不適用水泥製造程序旋窯及生料 磨之公告排放係數(硫氧化物:0.080 公斤/公噸(水泥熟料);氮 氧化物:2.100 公斤/公噸(水泥熟料))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而 應以燃料煤鍋爐加熱程序之排放係數計算為宜。請貴局逕依權責判定 後函復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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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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