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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5 18:31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本案廢酸再生廠煙囪排氣係為鹽酸回收後之尾氣,該鹽酸回收製程並不屬燃燒過程,其尾氣濃度之計算應以未經稀釋之排氣實測值為之,不需含氧率校正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57635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2 年 12 月 15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全文內容:本案廢酸再生廠煙囪排氣係為鹽酸回收後之尾氣,該鹽酸回收製程並不屬
          燃燒過程,其尾氣濃度之計算應以未經稀釋之排氣實測值為之,不需含氧
          率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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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