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42
現在位置: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友善列印
「興建焚化廠(爐)申請適用特種建築物作業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
主管機關: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發布機關:
環境部
發布日期:
113.11.07
發布字號:
環部授管字第1137131807號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法規名稱:
興建焚化廠(爐)申請適用特種建築物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