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22:02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規
友善列印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含次氯酸鈣等五種成分之環境衛生用殺菌劑為不列管環境用藥,不適用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
歷史法規:
民國 92 年 08 月 05 日
主 旨:公告以「次氯酸鈣」、「二氧化氯」、「亞氯酸鈉」、「次氯酸鈉」為單
一有效成分且濃度在百分之六以下以及「漂白粉」有效氯在百分之四十以
下之環境衛生用殺菌劑為不列管環境用藥,不適用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
。
依 據:「環境用藥管理法」第五十二條。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