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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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工業區之開發,其位於非都市土地,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申請工業區編定者,應從其規定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歷史法規:
民國 86 年 09 月 06 日
主 旨:公告工業區之開發,其位於非都市土地,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申請工業區
編定者,應從其規定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依 據:一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十一款。
二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三十二條。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