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10:54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放流水標準
民國 100 年 12 月 01 日
立法理由:
第 1 條
本標準依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水標準,其水質項目
及限值如下表。但特定業別、區域另定有排放標準者,依其規定。
┌───────┬──────┬────────┬───────┐
│適  用  範  圍│項        目│最  大  限  值  │備          註│
├───────┼──────┼────────┼───────┤
│事業、污水下水│水溫        │一、放流水排放至│              │
│道系統及建築物│            │    非海洋之地面│              │
│污水處理設施之│            │    水體者:    │              │
│廢污水共同適用│            │    1.攝氏三十八│              │
│              │            │      度以下(適│              │
│              │            │      用於五月至│              │
│              │            │      九月)。  │              │
│              │            │    2.攝氏三十五│              │
│              │            │      度以下(適│              │
│              │            │      用於十月至│              │
│              │            │      翌年四月)│              │
│              │            │      。        │              │
│              │            │二、放流水直接排│              │
│              │            │    放於海洋者,│              │
│              │            │    其放流口水溫│              │
│              │            │    不得超過攝氏│              │
│              │            │    四十二度,且│              │
│              │            │    距排放口五百│              │
│              │            │    公尺處之表面│              │
│              │            │    水溫差不得超│              │
│              │            │    過攝氏四度。│              │
│              ├──────┼────────┼───────┤
│              │氫離子濃度指│六.○-九.○  │              │
│              │數          │                │              │
│              ├──────┼────────┼───────┤
│              │氟鹽        │一五            │              │
│              ├──────┼────────┼───────┤
│              │硝酸鹽氮    │五○            │不適用於排放廢│
│              │            │                │(污)水於水源│
│              │            │                │水質水量保護區│
│              │            │                │內新設立之公共│
│              │            │                │下水道。(新設│
│              │            │                │立之公共下水道│
│              │            │                │係指於中華民國│
│              │            │                │九十年十一月二│
│              │            │                │十三日前已完成│
│              │            │                │規劃,但尚未進│
│              │            │                │行工程招標者,│
│              │            │                │或尚未完成規劃│
│              │            │                │者)。        │
│              ├──────┼────────┼───────┤
│              │氨氮        │一○            │一、氨氮及正磷│
│              │            │                │    酸鹽之管制│
│              │            │                │    僅適用於排│
│              │            │                │    放廢(污)│
│              │            │                │    水於水源水│
│              │            │                │    質水量保護│
│              │            │                │    區內。但畜│
│              │            │                │    牧業之氨氮│
│              │            │                │    與正磷酸鹽│
│              │            │                │    管制由主管│
│              │            │                │    機關會商目│
│              │            │                │    的事業主管│
│              │            │                │    機關後,另│
│              │            │                │    行公告其管│
│              │            │                │    制期日及放│
│              │            │                │    流水標準。│
│              ├──────┼────────┼───────┤
│              │正磷酸鹽(以│四.○          │二、正磷酸鹽之│
│              │三價磷酸根計│                │    管制不適用│
│              │算)        │                │    於排放廢(│
│              │            │                │    污)水於水│
│              │            │                │    源水質水量│
│              │            │                │    保護區內新│
│              │            │                │    設立之公共│
│              │            │                │    下水道。(│
│              │            │                │    新設立之公│
│              │            │                │    共下水道係│
│              │            │                │    指於中華民│
│              │            │                │    國九十年十│
│              │            │                │    一月二十三│
│              │            │                │    日前已完成│
│              │            │                │    規劃,但尚│
│              │            │                │    未進行工程│
│              │            │                │    招標者,或│
│              │            │                │    尚未完成規│
│              │            │                │    劃者)。  │
│              ├──────┼────────┼───────┤
│              │酚類        │一.○          │              │
│              ├──────┼────────┼───────┤
│              │陰離子介面活│一○            │              │
│              │性劑        │                │              │
│              ├──────┼────────┼───────┤
│              │氰化物      │一.○          │              │
│              ├──────┼────────┤              │
│              │油脂(正己烷│一○            │              │
│              │抽出物)    │                │              │
│              ├──────┼────────┤              │
│              │溶解性鐵    │一○            │              │
│              ├──────┼────────┼───────┤
│              │溶解性錳    │一○            │              │
│              ├──────┼────────┼───────┤
│              │鎘          │○.○三        │              │
│              ├──────┼────────┼───────┤
│              │鉛          │一.○          │              │
│              ├──────┼────────┼───────┤
│              │總鉻        │二.○          │              │
│              ├──────┼────────┼───────┤
│              │六價鉻      │○.五          │              │
│              ├──────┼────────┼───────┤
│              │有機汞      │不得檢出        │              │
│              ├──────┼────────┼───────┤
│              │總汞        │○.○○五      │              │
│              ├──────┼────────┼───────┤
│              │銅          │三.○          │              │
│              ├──────┼────────┼───────┤
│              │鋅          │五.○          │              │
│              ├──────┼────────┼───────┤
│              │銀          │○.五          │              │
│              ├──────┼────────┼───────┤
│              │鎳          │一.○          │              │
│              ├──────┼────────┼───────┤
│              │硒          │○.五          │              │
│              ├──────┼────────┼───────┤
│              │砷          │○.五          │              │
│              ├──────┼────────┼───────┤
│              │硼          │一.○          │              │
│              ├──────┼────────┼───────┤
│              │硫化物      │一.○          │              │
│              ├──────┼────────┼───────┤
│              │甲醛        │三.○          │              │
│              ├──────┼────────┼───────┤
│              │多氯聯苯    │不得檢出        │              │
│              ├──────┼────────┼───────┤
│              │總有機磷劑(│○.五          │              │
│              │如巴拉松、大│                │              │
│              │利松、達馬松│                │              │
│              │、亞素靈、一│                │              │
│              │品松等)    │                │              │
│              ├──────┼────────┼───────┤
│              │總氨基甲酸鹽│○.五          │              │
│              │(如滅必蝨、│                │              │
│              │加保扶、納乃│                │              │
│              │得、安丹、丁│                │              │
│              │基滅必蝨等)│                │              │
│              ├──────┼────────┼───────┤
│              │除草劑(如丁│一.○          │              │
│              │基拉草、巴拉│                │              │
│              │刈、二、四地│                │              │
│              │、拉草、滅草│                │              │
│              │、嘉磷塞等)│                │              │
│              ├──────┼────────┼───────┤
│              │安殺番      │○.○三        │              │
│              ├──────┼────────┼───────┤
│              │安特靈      │○.○○○二    │              │
│              ├──────┼────────┼───────┤
│              │靈丹        │○.○○四      │              │
│              ├──────┼────────┼───────┤
│              │飛佈達及其衍│○.○○一      │              │
│              │生物        │                │              │
│              ├──────┼────────┼───────┤
│              │滴滴涕及其衍│○.○○一      │              │
│              │生物        │                │              │
│              ├──────┼────────┼───────┤
│              │阿特靈、地特│○.○○三      │              │
│              │靈          │                │              │
│              ├──────┼────────┼───────┤
│              │五氯酚及其鹽│○.○○五      │              │
│              │類          │                │              │
│              ├──────┼────────┼───────┤
│              │毒殺芬      │○.○○五      │              │
│              ├──────┼────────┼───────┤
│              │五氯硝苯    │不得檢出        │              │
│              ├──────┼────────┼───────┤
│              │福爾培      │不得檢出        │              │
│              ├──────┼────────┼───────┤
│              │四氯丹      │不得檢出        │              │
│              ├──────┼────────┼───────┤
│              │蓋普丹      │不得檢出        │              │
├──┬────┼──────┼────────┼───────┤
│印染│印花、梭│生化需氧量  │三○            │              │
│整理│織布染整├──────┼────────┤              │
│業  │者      │化學需氧量  │一六○          │              │
│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        ├──────┼────────┤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
│    ├────┼──────┼────────┤              │
│    │筒紗、絞│生化需氧量  │三○            │              │
│    │紗染色、├──────┼────────┤              │
│    │針織布及│化學需氧量  │一四○          │              │
│    │不織布染├──────┼────────┤              │
│    │整者    │懸浮固體    │三○            │              │
│    │        ├──────┼────────┤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
│    ├────┼──────┼────────┤              │
│    │整理、紙│生化需氧量  │三○            │              │
│    │印花、刷├──────┼────────┤              │
│    │毛、剪毛│化學需氧量  │一○○          │              │
│    │、磨毛及├──────┼────────┤              │
│    │非屬前二│懸浮固體    │三○            │              │
│    │類者    ├──────┼────────┤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
├──┼────┼──────┼────────┤              │
│製革│生皮製成│生化需氧量  │三○            │              │
│業  │成品皮者├──────┼────────┤              │
│    │        │化學需氧量  │一六○          │              │
│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        ├──────┼────────┤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
│    ├────┼──────┼────────┤              │
│    │濕藍皮製│生化需氧量  │三○            │              │
│    │成成品皮├──────┼────────┤              │
│    │者      │化學需氧量  │二○○          │              │
│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        ├──────┼────────┤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
│    ├────┼──────┼────────┤              │
│    │非屬「生│生化需氧量  │三○            │              │
│    │皮製成成├──────┼────────┤              │
│    │品皮」、│化學需氧量  │一○○          │              │
│    │「濕藍皮├──────┼────────┤              │
│    │製成成品│懸浮固體    │三○            │              │
│    │皮」二類├──────┼────────┤              │
│    │者      │真色色度    │五五○          │              │
├──┴────┼──────┼────────┤              │
│紙漿製造業    │化學需氧量  │一五○          │              │
│              ├──────┼────────┤              │
│              │懸浮固體    │五○            │              │
│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
├───────┼──────┼────────┼───────┤
│醱酵業(醱酵製│生化需氧量  │五○            │              │
│造業、味精製造├──────┼────────┤              │
│業、酒、酒精及│化學需氧量  │一五○          │              │
│醋製造業、醬油├──────┼────────┤              │
│製造業、抗生素│懸浮固體    │五○            │              │
│、有機溶劑製造├──────┼────────┤              │
│業)          │真色色度    │五五○          │              │
├───────┼──────┼────────┼───────┤
│造紙業        │生化需氧量  │三○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          │未使用廢紙為原│
│              │            │                │料者。        │
│              │            ├────────┼───────┤
│              │            │一八○          │使用廢紙為原料│
│              │            │                │達百分之六十以│
│              │            │                │上者。        │
│              │            ├────────┼───────┤
│              │            │一六○          │使用廢紙為原料│
│              │            │                │未達百分之六十│
│              │            │                │者。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
├───────┼──────┼────────┼───────┤
│毛滌業、化工業│生化需氧量  │三○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
├───────┼──────┼────────┼───────┤
│藥品製造業、農│生化需氧量  │三○            │              │
│藥、環境衛生用├──────┼────────┼───────┤
│藥製造業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
├───────┼──────┼────────┼───────┤
│食品製造業    │生化需氧量  │三○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屠宰業        │生化需氧量  │八○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五○          │              │
│              ├──────┼────────┼───────┤
│              │懸浮固體    │八○            │              │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
├───────┼──────┼────────┼───────┤
│金屬基本工業、│化學需氧量  │一○○          │              │
│金屬表面處理業├──────┼────────┤              │
│、電鍍業、船舶│懸浮固體    │三○            │              │
│建造修配業    │            │                │              │
├───────┼──────┼────────┼───────┤
│發電廠        │生化需氧量  │三○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
│              │總餘氯      │○.五          │              │
├───────┼──────┼────────┼───────┤
│橡膠製品製造業│生化需氧量  │三○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水泥業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              │懸浮固體    │五○            │              │
├───────┼──────┼────────┼───────┤
│製粉業        │生化需氧量  │五○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懸浮固體    │八○            │              │
├───────┼──────┼────────┼───────┤
│紡織業        │生化需氧量  │三○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
├───────┼──────┼────────┼───────┤
│製糖業        │生化需氧量  │三○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採礦業、陶窯業│化學需氧量  │一○○          │              │
│、土石加工業、├──────┼────────┤              │
│土石採取業    │懸浮固體    │五○            │              │
├───────┼──────┼────────┼───────┤
│修車廠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玻璃業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              │懸浮固體    │五○            │              │
├───────┼──────┼────────┼───────┤
│印刷電路板製造│生化需氧量  │五○            │              │
│業            ├──────┼────────┤              │
│              │化學需氧量  │一二○          │              │
│              ├──────┼────────┤              │
│              │懸浮固體    │五○            │              │
├───────┼──────┼────────┼───────┤
│其他工業      │生化需氧量  │三○            │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
├───────┼──────┼────────┼───────┤
│廢水代處理業  │生化需氧量  │三○            │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
│              ├──────┼────────┤              │
│              │大腸桿菌群  │二○○、○○○  │              │
├───────┼──────┼────────┼───────┤
│畜牧業(一)  │生化需氧量  │八○            │適用非草食性動│
│              ├──────┼────────┤物,如豬、雞、│
│              │化學需氧量  │六○○          │鴨、鵝等。    │
│              ├──────┼────────┤              │
│              │懸浮固體    │一五○          │              │
├───────┼──────┼────────┼───────┤
│畜牧業(二)  │生化需氧量  │八○            │適用草食性動物│
│              ├──────┼────────┤,如牛、馬、羊│
│              │化學需氧量  │四五○          │、鹿、兔等。  │
│              ├──────┼────────┤              │
│              │懸浮固體    │一五○          │              │
├───────┼──────┼────────┼───────┤
│肉品市場      │生化需氧量  │八○            │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五○          │              │
│              ├──────┼────────┤              │
│              │懸浮固體    │八○            │              │
│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
├───────┼──────┼────────┼───────┤
│魚市場        │生化需氧量  │三○            │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水肥處理廠(場│生化需氧量  │五○            │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              │懸浮固體    │五○            │              │
│              ├──────┼────────┤              │
│              │大腸桿菌群  │三○○、○○○  │              │
├───────┼──────┼────────┼───────┤
│應回收廢棄物回│化學需氧量  │二○○          │              │
│收處理業、廢棄├──────┼────────┤              │
│物掩埋場      │懸浮固體    │五○            │              │
├───────┼──────┼────────┼───────┤
│廢棄物焚化廠或│化學需氧量  │一○○          │              │
│其他廢物處理廠├──────┼────────┤              │
│(場)        │懸浮固體    │三○            │              │
├───────┼──────┼────────┼───────┤
│照相沖洗業及製│化學需氧量  │一○○          │              │
│版業          ├──────┼────────┤              │
│              │懸浮固體    │三○            │              │
├───────┼──────┼────────┼───────┤
│洗衣業、船舶解│化學需氧量  │一○○          │              │
│體業、清艙業  ├──────┼────────┤              │
│              │懸浮固體    │五○            │              │
├───────┼──────┼────────┼───────┤
│水產養殖業    │生化需氧量  │三○            │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實驗、檢(化)│生化需氧量  │三○            │              │
│驗、研究室    ├──────┼────────┤              │
│              │化學需氧量  │二○○          │              │
│              ├──────┼────────┤              │
│              │懸浮固體    │五○            │              │
├───────┼──────┼────────┼───────┤
│醫院、醫事機構│生化需氧量  │三○            │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              │
│              │大腸桿菌群  │二○○、○○○  │              │
├───────┼──────┼────────┼───────┤
│動物園        │生化需氧量  │五○            │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五○          │              │
│              ├──────┼────────┤              │
│              │懸浮固體    │五○            │              │
│              ├──────┼────────┤              │
│              │大腸桿菌群  │三○○、○○○  │              │
├───────┼──────┼────────┼───────┤
│環境檢驗測定機│生化需氧量  │三○            │              │
│構            ├──────┼────────┤              │
│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自來水廠      │化學需氧量  │一○○          │自來水廠因應豪│
│              ├──────┼────────┤雨特報或天然災│
│              │懸浮固體    │五○            │害發生,如已依│
│              ├──────┼────────┤水污染防治措施│
│              │總餘氯      │○.五          │及檢測申報管理│
│              │            │                │辦法規定採取緊│
│              │            │                │急應變措施,得│
│              │            │                │直接排放,不適│
│              │            │                │用本標準。    │
├───────┼──────┼────────┼───────┤
│餐飲業、觀光旅│生化需氧量  │五○            │餐飲業、觀光旅│
│館(飯店)、遊├──────┼────────┤館(飯店)之單│
│樂園(區)    │化學需氧量  │一五○          │純泡湯廢水,符│
│              ├──────┼────────┤合水污染防治措│
│              │懸浮固體    │五○            │施及檢測申報管│
│              ├──────┼────────┤理辦法規定者,│
│              │大腸桿菌群  │三○○、○○○  │放流至該溫泉泉│
│              │            │                │源所屬之地面水│
│              │            │                │體,僅水溫須符│
│              │            │                │合本標準之管制│
│              │            │                │限值。        │
├───────┼──────┼────────┼───────┤
│貨櫃集散站經營│化學需氧量  │一○○          │              │
│業            ├──────┼────────┤              │
│              │懸浮固體    │三○            │              │
├───────┼──────┼────────┤              │
│洗車場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              │懸浮固體    │五○            │              │
├───────┼──────┼────────┼───────┤
│貯煤場、營建工│生化需氧量  │三○            │營建工地及土石│
│地、土石方堆(├──────┼────────┤方堆(棄)置之│
│棄)置場      │化學需氧量  │一○○          │管制僅適用於未│
│              ├──────┼────────┤依規定採行必要│
│              │懸浮固體    │三○            │措施者。      │
│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
├───────┼──────┼────────┼───────┤
│光電材料及元件│生化需氧量  │三○            │一、銦、鎵、鉬│
│製造業        ├──────┼────────┤    、總毒性有│
│              │化學需氧量  │一○○          │    機物及生物│
│              ├──────┼────────┤    急毒性,自│
│              │懸浮固體    │三○            │    中華民國一│
│              ├──────┼────────┤    百零一年一│
│              │真色色度    │五五○          │    月一日起施│
│              ├──────┼────────┤    行。      │
│              │銦          │○.一          │二、總毒性有機│
│              ├──────┼────────┤    物為 1,2- │
│              │鎵          │○.一          │    二氯苯、1,│
│              ├──────┼────────┤    3-二氯苯、│
│              │鉬          │○.六          │    1,4-  二氯│
│              ├──────┼────────┤    苯、1,2,4-│
│              │總毒性有機物│一.三七        │    三氯苯、甲│
│              ├──────┼────────┤    苯、乙苯、│
│              │生物急毒性  │一.四三        │    三氯甲烷、│
│              │            │                │    1,2-二氯乙│
│              │            │                │    烷、二氯甲│
│              │            │                │    烷、1,1,1-│
│              │            │                │    三氯乙烷、│
│              │            │                │    1,1,2-三氯│
│              │            │                │    乙烷、二氯│
│              │            │                │    溴甲烷、四│
│              │            │                │    氯乙烯、三│
│              │            │                │    氯乙烯、1,│
│              │            │                │    1-二氯乙烯│
│              │            │                │    、2-氯酚、│
│              │            │                │    2,4-二氯酚│
│              │            │                │    、4-硝基酚│
│              │            │                │    、五氯酚、│
│              │            │                │    2-硝基酚、│
│              │            │                │    酚、2,4,6-│
│              │            │                │    三氯酚、鄰│
│              │            │                │    苯二甲酸乙│
│              │            │                │    己酯、鄰苯│
│              │            │                │    二甲酸二丁│
│              │            │                │    酯、鄰苯二│
│              │            │                │    甲酸丁苯酯│
│              │            │                │    、蒽、1,2-│
│              │            │                │    二苯基聯胺│
│              │            │                │    、異佛爾酮│
│              │            │                │    、四氯化碳│
│              │            │                │    及萘,計三│
│              │            │                │    十種化合物│
│              │            │                │    之濃度總和│
│              │            │                │    。        │
├───────┼──────┼────────┼───────┤
│其他經中央主管│生化需氧量  │三○            │              │
│機關指定之事業├──────┼────────┤              │
│              │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
├─┬─┬───┼──┬───┼────────┼───────┤
│污│專│石油化│生化│最大值│三○            │七日平均值係間│
│水│用│學專業│需氧├───┼────────┤隔每四至八小時│
│下│下│區以外│量  │七日平│二五            │採樣一次,每日│
│水│水│之工業│    │均值  │                │共四個水樣,混│
│道│道│區    ├──┼───┼────────┤合成一個水樣檢│
│系│  │      │化學│最大值│一○○          │測分析,連續七│
│統│  │      │需氧├───┼────────┤日之測值再算術│
│  │  │      │量  │七日平│八十            │平均之。      │
│  │  │      │    │均值  │                │              │
│  │  │      ├──┼───┼────────┤              │
│  │  │      │懸浮│最大值│三○            │              │
│  │  │      │固體├───┼────────┤              │
│  │  │      │    │七日平│二五            │              │
│  │  │      │    │均值  │                │              │
│  │  │      ├──┴───┼────────┤              │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
│  │  │      ├──┬───┼────────┼───────┤
│  │  │      │生化│最大值│二五            │一、中華民國一│
│  │  │      │需氧├───┼────────┤    百零五年一│
│  │  │      │量  │七日平│二○            │    月一日起施│
│  │  │      │    │均值  │                │    行。      │
│  │  │      ├──┼───┼────────┤二、適用新設及│
│  │  │      │化學│最大值│八○            │    許可排放水│
│  │  │      │需氧├───┼────────┤    量核准量一│
│  │  │      │量  │七日平│六五            │    ○、○○○│
│  │  │      │    │均值  │                │    立方公尺/│
│  │  │      ├──┼───┼────────┤    日以上之工│
│  │  │      │懸浮│最大值│二五            │    業區。    │
│  │  │      │固體├───┼────────┤三、新設工業區│
│  │  │      │    │七日平│二○            │    係指中華民│
│  │  │      │    │均值  │                │    國九十八年│
│  │  │      ├──┴───┼────────┤    七月三十一│
│  │  │      │真色色度    │五五○          │    日前已完成│
│  │  │      │            │                │    規劃但尚未│
│  │  │      │            │                │    進行工程招│
│  │  │      │            │                │    標,或尚未│
│  │  │      │            │                │    完成規劃之│
│  │  │      │            │                │    工業區。  │
│  │  │      │            │                │四、七日平均值│
│  │  │      │            │                │    係間隔每四│
│  │  │      │            │                │    至八小時採│
│  │  │      │            │                │    樣一次,每│
│  │  │      │            │                │    日共四個水│
│  │  │      │            │                │    樣,混合成│
│  │  │      │            │                │    一個水樣檢│
│  │  │      │            │                │    測分析,連│
│  │  │      │            │                │    續七日之測│
│  │  │      │            │                │    值再算術平│
│  │  │      │            │                │    均之。    │
│  │  │      ├──────┼────────┼───────┤
│  │  │      │銦          │○.一          │一、銦、鎵、鉬│
│  │  │      ├──────┼────────┤    、總毒性有│
│  │  │      │鎵          │○.一          │    機物及生物│
│  │  │      ├──────┼────────┤    急毒性,僅│
│  │  │      │鉬          │○.六          │    適用科學工│
│  │  │      ├──────┼────────┤    業園區污水│
│  │  │      │總毒性有機物│一.三七        │    下水道系統│
│  │  │      ├──────┼────────┤    ,並自中華│
│  │  │      │生物急毒性  │一.四三        │    民國一百零│
│  │  │      │            │                │    一年一月一│
│  │  │      │            │                │    日起施行。│
│  │  │      │            │                │二、中華民國九│
│  │  │      │            │                │    十九年十二│
│  │  │      │            │                │    月十五日前│
│  │  │      │            │                │    已完成建造│
│  │  │      │            │                │    、建造中或│
│  │  │      │            │                │    已完成工程│
│  │  │      │            │                │    發包之科學│
│  │  │      │            │                │    工業園區污│
│  │  │      │            │                │    水下水道系│
│  │  │      │            │                │    統,於中華│
│  │  │      │            │                │    民國一百年│
│  │  │      │            │                │    三月三十一│
│  │  │      │            │                │    日前提出放│
│  │  │      │            │                │    流水生物急│
│  │  │      │            │                │    毒性削減管│
│  │  │      │            │                │    理計畫,經│
│  │  │      │            │                │    直轄市、縣│
│  │  │      │            │                │    (市)主管│
│  │  │      │            │                │    機關核定並│
│  │  │      │            │                │    依計畫內容│
│  │  │      │            │                │    執行者,其│
│  │  │      │            │                │    生物急毒性│
│  │  │      │            │                │    之管制,自│
│  │  │      │            │                │    中華民國一│
│  │  │      │            │                │    百零一年十│
│  │  │      │            │                │    二月三十一│
│  │  │      │            │                │    日起實施。│
│  │  │      │            │                │三、總毒性有機│
│  │  │      │            │                │    物為 1,2- │
│  │  │      │            │                │    二氯苯、1,│
│  │  │      │            │                │    3-二氯苯、│
│  │  │      │            │                │    1,4-二氯苯│
│  │  │      │            │                │    、1,2,4-三│
│  │  │      │            │                │    氯苯、甲苯│
│  │  │      │            │                │    、乙苯、三│
│  │  │      │            │                │    氯甲烷、1,│
│  │  │      │            │                │    2-二氯乙烷│
│  │  │      │            │                │    、二氯甲烷│
│  │  │      │            │                │    、1,1,1-三│
│  │  │      │            │                │    氯乙烷、1,│
│  │  │      │            │                │    1,2-三氯乙│
│  │  │      │            │                │    烷、二氯溴│
│  │  │      │            │                │    甲烷、四氯│
│  │  │      │            │                │    乙烯、三氯│
│  │  │      │            │                │    乙烯、1,1-│
│  │  │      │            │                │    二氯乙烯、│
│  │  │      │            │                │    2-氯酚、2,│
│  │  │      │            │                │    4-二氯酚、│
│  │  │      │            │                │    4-硝基酚、│
│  │  │      │            │                │    五氯酚、2-│
│  │  │      │            │                │    硝基酚、酚│
│  │  │      │            │                │    、2,4,6-三│
│  │  │      │            │                │    氯酚、鄰苯│
│  │  │      │            │                │    二甲酸乙己│
│  │  │      │            │                │    酯、鄰苯二│
│  │  │      │            │                │    甲酸二丁酯│
│  │  │      │            │                │    、鄰苯二甲│
│  │  │      │            │                │    酸丁苯酯、│
│  │  │      │            │                │    蒽、1,2-二│
│  │  │      │            │                │    苯基聯胺、│
│  │  │      │            │                │    異佛爾酮、│
│  │  │      │            │                │    四氯化碳及│
│  │  │      │            │                │    萘,計三十│
│  │  │      │            │                │    種化合物之│
│  │  │      │            │                │    濃度總和。│
├─┼─┼─┬─┼──────┼────────┼───────┤
│  │  │社│流│生化需氧量  │三○            │              │
│  │  │區│量├──────┼────────┤              │
│  │  │下│大│化學需氧量  │一○○          │              │
│  │  │水│於├──────┼────────┤              │
│  │  │道│二│懸浮固體    │三○            │              │
│  │  │  │五├──────┼────────┤              │
│  │  │  │○│大腸桿菌群  │二○○、○○○  │              │
│  │  │  │立│            │                │              │
│  │  │  │方│            │                │              │
│  │  │  │公│            │                │              │
│  │  │  │尺│            │                │              │
│  │  │  │/│            │                │              │
│  │  │  │日│            │                │              │
│  │  │  ├─┼──────┼────────┼───────┤
│  │  │  │流│生化需氧量  │五○            │              │
│  │  │  │量├──────┼────────┤              │
│  │  │  │二│化學需氧量  │一五○          │              │
│  │  │  │五├──────┼────────┤              │
│  │  │  │○│懸浮固體    │五○            │              │
│  │  │  │立├──────┼────────┤              │
│  │  │  │方│大腸桿菌群  │三○○、○○○  │              │
│  │  │  │公│            │                │              │
│  │  │  │尺│            │                │              │
│  │  │  │/│            │                │              │
│  │  │  │日│            │                │              │
│  │  │  │以│            │                │              │
│  │  │  │下│            │                │              │
│  │  ├─┴─┼──────┼────────┼───────┤
│  │  │其他指│生化需氧量  │三○            │              │
│  │  │定地區├──────┼────────┤              │
│  │  │或場所│化學需氧量  │一○○          │              │
│  │  │      ├──────┼────────┤              │
│  │  │      │懸浮固體    │三○            │              │
│  ├─┼───┼──────┼────────┼───────┤
│  │公│流量大│總氮        │一五            │總氮、總磷僅適│
│  │共│於二五├──────┼────────┤用於排放廢(污│
│  │下│○立方│總磷        │二.○          │)水於水源水質│
│  │水│公尺/├──────┼────────┤水量保護區內之│
│  │道│日    │生化需氧量  │三○            │新設立之公共下│
│  │  │      ├──────┼────────┤水道。(新設立│
│  │  │      │化學需氧量  │一○○          │之公共下水道係│
│  │  │      ├──────┼────────┤指於中華民國九│
│  │  │      │懸浮固體    │三○            │十年十一月二十│
│  │  │      ├──────┼────────┤三日已完成規劃│
│  │  │      │大腸桿菌群  │二○○、○○○  │,但尚未進行工│
│  │  ├───┼──────┼────────┤程招標者,或尚│
│  │  │流量二│總氮        │一五            │未完成規劃者)│
│  │  │五○立├──────┼────────┤。            │
│  │  │方公尺│總磷        │二.○          │              │
│  │  │/日以├──────┼────────┤              │
│  │  │下    │生化需氧量  │五○            │              │
│  │  │      ├──────┼────────┤              │
│  │  │      │化學需氧量  │一五○          │              │
│  │  │      ├──────┼────────┤              │
│  │  │      │懸浮固體    │五○            │              │
│  │  │      ├──────┼────────┤              │
│  │  │      │大腸桿菌群  │三○○、○○○  │              │
├─┼─┴───┼──────┼────────┼───────┤
│新│流量大於二│生化需氧量  │三○            │一、新設建築物│
│設│五○立方公├──────┼────────┤    指中華民國│
│建│尺/日    │化學需氧量  │一○○          │    九十八年一│
│築│          ├──────┼────────┤    月一日以後│
│物│          │懸浮固體    │三○            │    申請建造執│
│污│          ├──────┼────────┤    照者。    │
│水│          │大腸桿菌群  │二○○、○○○  │二、流量小於五│
│處├─────┼──────┼────────┤    ○立方公尺│
│理│流量二五○│生化需氧量  │五○            │    /日者,不│
│設│立方公尺/├──────┼────────┤    適用大腸桿│
│施│日以下    │化學需氧量  │一五○          │    菌群項目。│
│  │          ├──────┼────────┤              │
│  │          │懸浮固體    │五○            │              │
│  │          ├──────┼────────┤              │
│  │          │大腸桿菌群  │三○○、○○○  │              │
├─┼─────┼──────┼────────┼───────┤
│既│流量大於二│生化需氧量  │三○            │既設建築物指中│
│設│五○立方公├──────┼────────┤華民國九十七年│
│建│尺/日    │化學需氧量  │一○○          │十二月三十一日│
│築│          ├──────┼────────┤以前申請建造執│
│物│          │懸浮固體    │三○            │照者。        │
│污│          ├──────┼────────┤              │
│水│          │大腸桿菌群  │二○○、○○○  │              │
│處├─────┼──────┼────────┤              │
│理│流量介於五│生化需氧量  │五○            │              │
│設│○二五○立├──────┼────────┤              │
│施│方公尺/日│化學需氧量  │一五○          │              │
│  │          ├──────┼────────┤              │
│  │          │懸浮固體    │五○            │              │
│  │          ├──────┼────────┤              │
│  │          │大腸桿菌群  │三○○、○○○  │              │
│  ├─────┼──────┼────────┤              │
│  │流量小於五│生化需氧量  │八○            │              │
│  │○立方公尺├──────┼────────┤              │
│  │/日      │化學需氧量  │二五○          │              │
│  │          ├──────┼────────┤              │
│  │          │懸浮固體    │八○            │              │
└─┴─────┴──────┴────────┴───────┘

第 3 條
事業及其所屬公會或環境保護相關團體得隨時提出具體科學性數據、資料
,供檢討修正之參考。

第 4 條
本標準所定之化學需氧量限值,係以重鉻酸鉀氧化方式檢測之;真色色度
,係以真色色度法檢測之。

第 5 條
本標準所定之生物急毒性係以水蚤、米蝦、鯉魚和羅漢魚檢測之,主管機
關稽查時,得選定鯉魚、羅漢魚擇一,及水蚤、米蝦擇一,進行兩種生物
檢測。
主管機關以任一生物檢測,其 TUa  值超過一.四三時,事業或污水下水
道系統應選定鯉魚、羅漢魚擇一,及水蚤、米蝦擇一,進行兩種生物二週
一次加強監測,持續十二週,並提送檢測報告。
前項檢測報告中,有三次水樣之兩種生物檢測結果 TUa  均大於一.四三
時,則確定水質具有生物急毒性,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處分,並通知限期改
善。

第 6 條
本標準各項目限值,除氫離子濃度指數為一範圍外,均為最大限值,其單
位如下:
一、氫離子濃度指數:無單位。
二、真色色度:無單位。
三、大腸桿菌群:每一百毫升水樣在濾膜上所產生之菌落數(CFU/100mL
    )。
四、生物急毒性:採用 TUa(Acute Toxic Unit)表示,TUa 為半數致死
    濃度(Lethal Concentration 50%,簡稱 LC50 )之倒數,無單位。
五、其餘各項目:毫克/公升。

第 7 條
本標準各項目限值,除水溫及氫離子濃度指數外,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
自水體取水作為冷卻或循環用途之未接觸冷卻水,如排放於原取水區位之
地面水體,不適用本標準。

第 8 條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同時依本標準適用範圍,
有二種以上不同業別或同一業別有不同製程,其廢水混合處理及排放者,
應符合各該業別之放流水標準。相同之管制項目有不同管制限值者,應符
合較嚴之限值標準。各業別中之一種業別廢水水量達總廢水量百分之七十
五以上,並裝設有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對
共同管制項目以該業別放流水標準管制。
前項廢水量所佔比例,以申請日前半年之紀錄計算之。

第 9 條
本標準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