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6:5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修正後其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內容變更之辦理方式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1 月 1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07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綜字第0990064067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估
法規功能按鈕區
全文內容:廢止本署九十一年一月十四日環署綜字第○九一○○○三八○三號令,自
          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