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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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修正後其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內容變更之辦理方式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1 月 1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07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綜字第0990064067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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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全文內容:廢止本署九十一年一月十四日環署綜字第○九一○○○三八○三號令,自
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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