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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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
環境用藥審查費及證照規費費額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4 月 04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4 年 01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0940004633號公告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環境用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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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主 旨:本署 87 年 4 月 4 日 (87) 環署毒字第 0019806 號「環境用藥申請
製造、輸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環
境用藥廣告及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之規費費額」公告,自 94
年 1 月 19 日起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