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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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2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8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60066697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移動源空污防制
立法理由:
中華民國106年8月30日修正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pdf
中華民國99年9月14日修正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pdf
中華民國95年12月4日總說明及逐項說明.pdf
圖表附件:
中華民國106年8月30日環署空字第1060066697號公告.pdf
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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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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