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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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直轄市、縣(市)各級空氣污染防制區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2 月 2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91207094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空氣品質管理
立法理由: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9日修正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pdf
中華民國103年8月13日修正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pdf
中華民國105年8月3日修正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pdf
中華民國101年6月14日修正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pdf
中華民國99年7月12日修正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pdf
中華民國97年12月25日修正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pdf
圖表附件: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9日環署空字第1091207094號公告.pdf
附表 直轄市、縣(市)各級空氣污染防制區劃定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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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五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直轄市、縣(市)各級空氣污染防制區,如附表。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