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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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廢/停)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其內容─位於山坡地,申請開發建築面積一公頃以上者,係指開發行為需依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規定申請開發許可,其申請面積一公頃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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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綜字第65589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84 年 12 月 11 日 |
停止適用日期: |
民國 110 年 02 月 04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估 |
內容: |
全文內容: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其內容─位於山坡地,
申請開發建築面積一公頃以上者,係指開發行為需依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
辦法規定申請開發許可,其申請面積一公頃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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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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