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廢/停)告發通知單其機關頭銜為某某縣市政府,而舉發單位為地方環保(衛生)局,如具備該縣(市)政府公文形式,應具法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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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26029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77 年 12 月 20 日 |
停止適用日期: |
民國 109 年 12 月 18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空氣品質管理 |
內容: |
全文內容:告發通知單其機關頭銜為某某縣市政府,而舉發單位為地方環保 (衛生)
局,如具備該縣 (市) 政府公文形式,應具法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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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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