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廢棄物清理法第5章、第6章相關函釋共14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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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1091175313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9 年 10 月 22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綜合規劃 |
內容: |
主 旨:廢棄物清理法第 5 章、第 6 章相關函釋共 14 件(如一覽表),自即
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 明:廢棄物清理法自 63 年 7 月 16 日訂定迄今多次修正,旨揭函釋之依據
及內容已有未合,爰停止適用。
正 本:直轄市環保機關、縣(市)環保機關
副 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署法規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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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附件: |
- 停止適用函釋一覽表(14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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