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函詢貴轄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製程是否本署公告第1批至8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疑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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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1070073089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7 年 09 月 20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主 旨:函詢貴轄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製程是否本署公告第 1 批至 8 批公私場 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 照。 說 明:一、依本署公告第 4 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金屬熱 處理程序,係指滲碳或滲氮等方式,進行鋼材之處理,或藉控制溫度 (如以燃料加熱、冷卻或均熱等)改變金屬物理性質之作業者;除以 電熱加熱,且以氣冷或水冷之處理作業者,不在此限。該規定主要針 對金屬加熱及冷卻過程可能產生之燃燒廢氣、揮發性有機物及油煙等 之空氣污染問題,加以管制。 二、本案貴轄某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鋁合金鋼圈熱處理製程流程,倘包含 將鋁合金鋼圈放置以天然氣為燃料之熱處理爐進行加熱,再經萃水槽 冷卻,以改善材料之結構與性質,使得其硬度與強度提升且趨於穩定 等,其加熱過程係以天然氣為燃料,有排放空氣污染物之虞,已涉及 本署公告第 4 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金屬熱處 理程序公告內容,應依規定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 三、本案請貴局依其製程實際操作狀況,依權責予以認定。 四、又本署設有環境保護法規查詢系統可查詢各項環保法規及行政解釋函 令,請貴局可多加利用,以加速釐清相關法規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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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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