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函詢受理民眾陳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之查處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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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1060098843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6 年 12 月 08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主 旨:函詢受理民眾陳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之查處疑義,復請查照。 說 明: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在各級防制區及 總量管制區內,不得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 (略以)等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 二、本案貴府經民眾陳情後,稽查結果均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 7 條第 1 款規定, 倘該兩案違規日期或違規車輛不同,且均對周遭環境造成污染,則應 屬兩件污染行為。本案請貴府查明其違規構成要件及其所造成之危害 ,就具體個案事實情節斟酌,本權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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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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