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貴轄○○塑膠企業有限公司二廠函詢本署公告第8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公告條件疑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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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1050109424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6 年 01 月 13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主 旨:貴轄○○塑膠企業有限公司二廠函詢本署公告第 8 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 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公告條件疑義一案,請查 照。 說 明:一、依本署公告第 8 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塑膠押 出或吹膜成型程序,係指從事塑膠製品之製造,且總設計或實際產量 達 1,000 公噸/年以上者;製程中未使用押出成型機或吹膜成型機 者,不在此限。前揭公告主要針對製程中可能產生之揮發性有機物及 粒狀污染物等空氣污染物加以管制,另公告條件所稱押出成型程序, 係指將塑膠原料加熱熔融,形成融膠物質後連續擠押至定型模具,經 過冷卻後使其形成產品之程序。 二、本案貴轄○○塑膠企業有限公司二廠製程,以塑膠皮經模具加壓成形 為產品塑膠盒,如未涉及前揭將塑膠原料加熱熔融,形成融膠物質後 連續擠押至定型模具為產品等程序,則非屬本署公告第 8 批公私場 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本案請 貴局本權責依個案實際情形查明及認定後,逕復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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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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