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所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違規紀錄適用疑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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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水字第1050087049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5 年 10 月 26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
內容: |
主 旨:所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違規紀錄適用疑義一案,復 如說明,請查照。 依 據:一、水污染防治法 104 年 2 月 4 日修正公布,罰鍰上限為修正前之 10 倍以上,因罰鍰上、下限差距甚大,本署綜合考量違規行為應受 責難程度、影響水體之敏感性及違規情節等,於 104 年 10 月 19 日修正「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二、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修正前後之計算方式完全 不同,故附表之備註所述「於本準則施行前違反本法相同條款之次數 不列入計算。」係指 104 年 10 月 19 日修正發布施行前違反本法 相同條款之次數不納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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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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