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貴轄○○金屬化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函詢其製程是否屬本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疑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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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1040059292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4 年 08 月 06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主 旨:貴轄○○金屬化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函詢其製程是否屬本署公告第一批至第 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疑義案,請查照 。 說 明:一、依據○○金屬化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104 年 7 月 14 日○○環安字 第 1040714 號函辦理(影本如附)。 二、依本署公告第 4 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印刷電 路板製造程序,係指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且具有黑氧化、電鍍、外 層線路形成、防焊(綠)漆印刷或鍍(焊)錫等製造程序之一者,但 僅從事裁切、鑽(鉆)孔加工或組裝作業者,不在此限。上述公告條 件,主要係針對製程中可能排放之無機酸及揮發性有機物等空氣污染 物進行管制。 三、依該公司來函所述,其製程係以聚醯亞胺工程塑膠為基材,經表面處 理、浸泡、電荷調整、鍍銅、水洗、烘乾及檢查等程序,製成印刷電 路板。倘其製程中有上述公告製造程序之一,即屬應申請設置、變更 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請貴局依權責查明後,逕復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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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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