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函詢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及民眾不熄火加油是否有法 令規範疑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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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1030104072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3 年 12 月 15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主 旨:貴局函詢民眾陳情百貨公司之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作響擾寧,該火警自動警 報設備是否可為噪音管制法所規範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依噪音管制法第 9 條及噪音管制標準相關規定,目前火警自動警報 設備所發出之聲音非屬噪音管制相關法規之管制對象。 二、百貨公司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係為公眾消防安全目的而設置,其所發出 之聲音,不宜依噪音管制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公告為管 制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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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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