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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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貴局為辦理廚餘堆肥委託處理,其投標廠商資格部分是否需取得再 利用許可文件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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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1030075020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3 年 09 月 26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循環處理 |
內容: |
主 旨:貴局為辦理廚餘堆肥委託處理,其投標廠商資格部分是否需取得再利用許 可文件一案,復請查照。 說 明:一、一般廢棄物之清除、處理,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14 條規定清理,或 依同條第 2 項後段規定報經本署核准之方式辦理。 二、貴局函詢廚餘堆肥委託處理,其投標廠商資格部分是否需取得再利用 許可文件一節,貴局已依上開規定提報廚餘清理方式,請依本署核准 之方式據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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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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