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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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進口甲基異丁酮為油漆或磁漆以丙烯酸或乙烯基聚合物為基料者(作為汽車烤漆之漆料),是否屬本署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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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毒字第1010050684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1 年 07 月 02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
內容: |
主 旨:進口甲基異丁酮為油漆或磁漆以丙烯酸或乙烯基聚合物為基料者(作為汽
車烤漆之漆料),是否屬本署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
說 明:旨述甲基異丁酮含量 3%-5%,為本署公告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列
管編號 117-01) ,又該商品係作汽車烤漆之漆料,倘非屬商品檢驗法所
稱商品,應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定辦理,請 貴公司依規定向所轄縣
(直轄)市主管機關申請相關核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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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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