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有關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之「結餘量」是否有別於該紀錄表之「運作量」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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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毒字第1000061740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0 年 07 月 20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
內容: |
主 旨:有關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之「結餘量」是否有別於該紀錄表之「運作 量」疑義。 說 明:一、有關旨述紀錄表之「結餘量」係指毒性化學物質的數量,經該紀錄表 列之運作行為的運作而增加或減少重量後,運作場所剩餘的總庫存量 。 二、因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係以簿帳的概念來記錄,於運作毒性化學 物質的數量有增、減時應記錄於該紀錄表來表達運作紀錄。因此,僅 領有「貯存」登記文件者申報其貯存量、結餘量。 三、另倘該運作人及運作場所領有不同證件且同時有貯存行為時(如同時 持有輸入許可證、販賣許可證及貯存登記文件),則於申報運作紀錄 時可同時完成 2 張證件合併申報於一份運作紀錄,申報運作行為應 以輸入、販賣為主,貯存場所的貯存數量即以結餘量來表達,才不致 出現重覆申報運作量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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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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