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一、依96年6月25日環廢字第0960046237號公告「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凡責任業者製造或輸入以塑膠容器裝填物品,且裝填之主要形態非袋、膜、布、箔等包裝者,則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合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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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基字第0960074893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6 年 10 月 17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再利用推動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依 96 年 6 月 25 日環廢字第 0960046237 號公告「應由製造、輸 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 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凡責任業者製造或輸入以塑膠容器裝填物品 ,且裝填之主要形態非袋、膜、布、箔等包裝者,則屬公告應回收廢 棄物,合先敘明。 二、經檢視來函所附照片中文說明,「超級水質調整液為針對水草缸調配 的水質穩定劑,裡面所含維他命、魚體保護劑、水質調節劑及免疫增 強劑成分能使所有對水質特別敏感的魚類快速適應魚缸水質」,即使 用於水質條件差異過大時之藥劑;另經本署電詢「○○水族寵物器材 有限公司」該商品之申報進口貨品分類編號為(CCCCode )為 3824. 90.99.13,歸類為「第 38 章雜項化學商品」之「水處理化合物,包 括清鍋劑」。故該商品非屬公告列管之應回收廢容器,毋須辦理責任 業者相關配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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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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