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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7 22:37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血袋之盛裝容器係以複合材質塑膠製成之平板(Sheet),經真空成型加工製成之盒狀容器,故屬「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列管之責任物範圍;其回收相關標誌之標示位置應依本署公告「應標示回收相關標誌之物品或容器責任業者範圍、標誌圖樣大小、位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公告事項第五項所示,平板容器之容器回收相關標誌,應顯著標示於其本體、包裝或標籤上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0960059439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6 年 08 月 06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再利用推動
容: 全文內容:血袋之盛裝容器係以複合材質塑膠製成之平板(Sheet ),經真空成型加
          工製成之盒狀容器,故屬「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
          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列管之責
          任物範圍;其回收相關標誌之標示位置應依本署公告「應標示回收相關標
          誌之物品或容器責任業者範圍、標誌圖樣大小、位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公告事項第五項所示,平板容器之容器回收相關標誌,應顯著標示於其本
          體、包裝或標籤上。至於血袋,因其供裝填之型態為「袋」,則非屬公告
          列管之責任物範圍。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