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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04:53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廢/停)貴局所詢限制使用對象於營業場所販賣塑膠類免洗餐具及厚度未達○‧○六公釐之購物用塑膠袋,若其屬「包裝成商品形式陳列於貨架供選購者」,因其係屬「商品」而非屬前述「購物用塑膠袋」之定義,故本署不予限制;若屬散裝且不須拆封即可用於裝提所購商品者,則符合前述「購物用塑膠袋」之定義,限制使用對象不得提供厚未達○‧○六公釐之購物用塑膠袋,無論其為有償提供或無償提供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0920005973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2 年 02 月 10 日
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24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循環處理
容: 全文內容:貴局所詢限制使用對象於營業場所販賣塑膠類免洗餐具及厚度未達○‧○
          六公釐之購物用塑膠袋,若其屬「包裝成商品形式陳列於貨架供選購者」
          ,因其係屬「商品」而非屬前述「購物用塑膠袋」之定義,故本署不予限
          制;若屬散裝且不須拆封即可用於裝提所購商品者,則符合前述「購物用
          塑膠袋」之定義,限制使用對象不得提供厚未達○‧○六公釐之購物用塑
          膠袋,無論其為有償提供或無償提供。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