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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6 10:36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廢/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案件,移轉違反人戶籍所在地執行機關執行,其罰鍰應由執行機關收繳,不宜繳入原告發處分機關公庫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32740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3 年 07 月 19 日
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10 月 22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綜合規劃
容: 全文內容: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案件,移轉違反人戶籍所在地執行機關執行,其罰
          鍰應由執行機關收繳,不宜繳入原告發處分機關公庫。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