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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6 10:38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按砂石貨車之滲漏水皆含有細砂、粉塵或河川污染物質之固態粒反等成分,使路面不潔,影響過往人車安全與衛生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27443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1 年 07 月 09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綜合規劃
容: 全文內容:一  按砂石貨車之滲漏水皆含有細砂、粉塵或河川污染物質之固態粒子等
              成分,使路面不潔,影鄉過往人車安全與衛生。再者,其遺留地面,
              待水份蒸發後,粉塵、細砂殘留路面,反而造成砂塵飛揚,影響民眾
              健康;故汽車貨運業仍應裝置適當滲漏水收集設施,共維環境衛生。
          二  對於環保單位以污染路面行為告發處罰,本署認為並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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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