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7 10:39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廢/停)關於在不同一地點張貼廣告構成違規行為之處罰,應認定非一行為,因污染地不同,屬於獨立性質,依法應分別處罰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14014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62 年 02 月 16 日
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24 日
單位業務分類: 環境管理/生活廢棄物處理
容: 全文內容:關於在不同一地點張貼廣告構成違規行為之處罰,應認定非一行為,因污
          染地地不同,屬於獨立之性質,依法應分別處罰。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