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廢/停)有關事業放流水表上方管線脫落致放流水未經許可之放流口排放,是否構成繞流排放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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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水字第0980089404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8 年 10 月 06 日 |
停止適用日期: |
民國 110 年 02 月 18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
內容: |
主 旨:有關事業放流水表上方管線脫落致放流水未經許可之放流口排放,是否構
成繞流排放之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事業放流水表上方管線脫落致放流水流出,應妥善收集處理,溢流在
作業環境內未收集處理者,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
辦法」第 69 條處分。若有流出至作業環境外者,經未依許可之放流
口排放,為繞流排放,依違反該辦法第 52 條處分,與管線脫落原因
無關。
二、本案併請查明業者是否有妥善操作廢(污)水處理設施,另水量計測
設施故障問題亦請一併責成業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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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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