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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6 10:34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有關「水污染防治事業分類及定義」規定畜牧業飼養頭數之認定疑義案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0980033759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8 年 05 月 07 日
單位業務分類: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容: 主    旨:有關「水污染防治事業分類及定義」規定畜牧業飼養頭數之認定疑義案,
          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水污染防治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畜牧業飼養頭數,係指向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登記之飼養頭數,惟如經查核實際飼養頭數高於登記飼養頭數時,應
          以實際飼養規模認定。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