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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6 23:30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事業員工人數達50人以上之生活污水排放,須裝設累計型流量計疑義案。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7條,事業生活污水與作業廢水分開排放者,其污水之管理方式及流量計設置規定,本署將另案解釋明令優先管制對象及原則。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0960091411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6 年 12 月 19 日
單位業務分類: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容: 全文內容:事業員工人數達 50 人以上之生活污水排放,須裝設累計型流量計疑義案
          。
          有關「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67 條,事業生活污水與
          作業廢水分開排放者,其污水之管理方式及流量計設置規定,本署將另案
          解釋明令優先管制對象及原則。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