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超級市場是否為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新增列管事業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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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水字第0960067859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6 年 09 月 11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
內容: |
全文內容:超級市場是否為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新增列管事業對象 一、本署 96 年 6 月 12 日環署水字第 0960042526 號函說明二所指結 合倉儲與賣場,倉儲業定義與行政院主計處行業標準分類定義相同。 另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零售式量販業認定之適用條件包 括設計或實際最大日廢水產生量、廢水水質或實際用水量等,無倉儲 面積與賣場面積比例或倉儲服務種類等條件。 二、超級市場是否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應由當地主管機關 依「水污法事業分類及定義」規定,進行現場查核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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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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