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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7 10:27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公司之超級市場適用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乙節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0960042526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6 年 06 月 12 日
單位業務分類: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容: 全文內容:○公司之超級市場適用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乙節。
     一、超級市場之經營如未具「…結合倉儲與賣場」者,即非屬水污染防治
              法「零售式量販業」。
          二、另○公司生鮮包裝中心,如符合「從事禽畜屠宰、解體與分裝」及「
              從事水產品宰殺、包裝、冷凍或冷藏」,並達該業別所定水量、污染
              物質濃度之適用條件者,即分別屬「禽畜屠宰業」與「水產品宰殺業
              」,併與敘明。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