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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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轄○○科技有限公司函詢原核准設置柴油油槽之自用加儲油設施,增加設置無鉛汽油油槽,應否依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辦理疑義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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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0980097644號函 |
| 發文日期: |
民國 98 年 11 月 02 日 |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 內容: |
主 旨:貴轄○○科技有限公司函詢原核准設置柴油油槽之自用加儲油設施,增加 設置無鉛汽油油槽,應否依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辦理疑義乙案, 請查照。 說 明:一、依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 2 條第 1 款規定,加油站係指備有儲油設施及流量式加油機,為機動車輛或動 力機械加注汽油、柴油或供給其他汽油、柴油消費者之場所。但石油 煉製業、輸入業或汽、柴油批發業供自用加儲油(氣)設施業者或非 供車輛使用汽油或柴油之零售,不在此限。本項規定明定該辦法管制 對象主要為石油管理法規定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設置之加油站。 二、有關貴轄○○科技有限公司原核准設置柴油槽之自用加儲油設施,擬 增加設置無鉛汽油槽,倘非屬石油管理法置之加油站,自不屬加油站 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管制對象。 三、請貴局依個案實際情形,本於權責查明後逕復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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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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