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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stry of Environment
Laws and Regulations Retrieving System

Print Time:113.11.23 07:26

英譯法規中文內容(Chinese Content)

法規名稱(Title)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產品證書規費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Date) 101.12.12
法規內文(Content)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產品證書規費收費標準

中華民國1011212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1010110642令訂定發布全文四條

第一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環境保護產品證書之核發,應依下列規定收取規費:

一、新申請、換發及補發案:每件新臺幣五百元。

二、證書登錄基本資料變更:每件新臺幣一百元。

第三條  前條所定規費經繳納後,除有誤繳或溢繳情形,得依規費法相關規定辦理外,不得申請退費。

第四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圖表附件(Attachments)
Data Source:Ministry of Environment Laws and Regulations Retrieving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