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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5.19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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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八條第一項之事業
民國 96 年 11 月 21 日
立法理由:
  • 中華民國96年11月21日修正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pdf
圖表附件:
  • 中華民國96年11月21日環署土字第0960087748號公告.pdf
  • 附表一、事業及定義.pdf
  • 附表二、事業檢測之污染物項目.pdf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八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八條第一項之事業及定義如附表一。
          二、前項事業檢測之污染物項目如附表二;檢測項目得依事業實際運作時
              可能產生土壤污染管制標準所規定之管制項目,由土地移轉讓受雙方
              協議之。
          三、本公告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