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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4:20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相關行政函釋計2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 環境部
發文字號: 環部化字第1138117615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28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容: 主    旨:「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
          記核可管理辦法」相關行政函釋計 2  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
          用,請查照。
說    明:「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
          記核可管理辦法」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分別為 113  年 4  月
          24  日及 113  年 6  月 11 日,相關函釋內容已有未合,爰停止適用。
正    本: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副    本:法制處、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均含附件)
圖表附件:
  1. 停止適用函釋一覽表.pdf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