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行政函釋計2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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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環境部 |
發文字號: |
環部空字第1131050115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主 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行政函
釋計 2 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 明:旨揭辦法於民國 98 年 1 月 8 日訂定發布,歷經 3 次修正,最近一
次修正為 112 年 7 月 6 日,因應旨揭辦法部分修正規定於 113 年
7 月 6 日施行,檢討其與相關函釋之內容已有未合,爰停止適用。
正 本:直轄市環保機關、縣(市)環保機關
副 本:法制處、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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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附件: |
- 停止適用函釋一覽表(共2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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