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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2:54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行政函釋計2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 環境部
發文字號: 環部空字第1131050115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容: 主    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行政函
          釋計 2  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    明:旨揭辦法於民國 98 年 1  月 8  日訂定發布,歷經 3  次修正,最近一
          次修正為 112  年 7  月 6  日,因應旨揭辦法部分修正規定於 113  年
          7 月 6  日施行,檢討其與相關函釋之內容已有未合,爰停止適用。
正    本:直轄市環保機關、縣(市)環保機關
副    本:法制處、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圖表附件:
  1. 停止適用函釋一覽表(共2件).pdf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