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所詢公害糾紛處理法第27條第1項規定之全體委員過半數認定疑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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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管字第1060013877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6 年 02 月 20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綜合規劃/公害糾紛處理 |
內容: |
主 旨:所詢公害糾紛處理法第 27 條第 1 項規定之全體委員過半數認定疑義案
,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復貴府 106 年 1 月 26 日府環綜二字第 1063603463 號函。
二、本法第 14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調處委員會應有委員三分之一以上
出席,始得開會。」。換言之,委員會開會成立要件僅須達 1/3 委
員出席即可,爰本法第 27 條規定之「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同意」應係
指出席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同意,以達公正、迅速、有效處理公害糾紛
,保障人民權益之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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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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