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貴局函詢轄內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申請新增處理項目疑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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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基字第1040006160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4 年 01 月 28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再利用推動 |
內容: |
主 旨:貴局函詢轄內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申請新增處理項目疑義一案,詳如說明 ,請查照。 說 明:一、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4 款 規定(略以),處理業處理項目變更者,應申請變更登記。 二、經查「○○公司」已具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登記證,廢乾電池係該公 司登記處理項目之一,合先敘明。該公司擬新增處理廢鈕扣型乾電池 ,依前開管理辦法應以變更登記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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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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