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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1:40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有關貴局函詢病媒防治業使用特殊環境用藥,其稀釋倍數如未依標示建議範圍稀釋使用,是否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疑義乙案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0980054342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8 年 07 月 13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化學物質管理/環境用藥管理
容: 主    旨:有關  貴局函詢病媒防治業使用特殊環境用藥,其稀釋倍數如未依標示建
          議範圍稀釋使用,是否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
          照。
說    明:一、鑑於使用特殊環境用藥,其稀釋倍數宜因地制宜,適時適量,故現行
              「環境用藥貯存置放使用管理辦法」對病媒防治業使用特殊環境用藥
              ,其稀釋倍數未依該產品標示之使用方法使用,並未做規範。本案係
              貴局與該病媒防治業之契約關係,建議依雙方合約規定辦理。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