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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5:04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進口甲基異丁酮為油漆或磁漆以丙烯酸或乙烯基聚合物為基料者(作為汽車烤漆之漆料),是否屬本署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1010050684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02 日
單位業務分類: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容: 主    旨:進口甲基異丁酮為油漆或磁漆以丙烯酸或乙烯基聚合物為基料者(作為汽
          車烤漆之漆料),是否屬本署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
說    明:旨述甲基異丁酮含量 3%-5%,為本署公告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列
          管編號 117-01) ,又該商品係作汽車烤漆之漆料,倘非屬商品檢驗法所
          稱商品,應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定辦理,請  貴公司依規定向所轄縣
          (直轄)市主管機關申請相關核備文件。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