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鄉鎮市公所兼派任之清潔隊長支領清潔獎金是否有違「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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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1020021636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2 年 03 月 19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再利用推動 |
內容: |
主 旨:函詢鄉鎮市公所兼派任之清潔隊長支領清潔獎金是否有違「地方機關清潔 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一案,復請查照。 說 明:一、依 99 年 11 月 4 日行政院核定「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 要點」第 2 點規定,略以,清潔獎金之支給對象,指直轄市政府、 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實際從事清理廢棄物清理法第 2 條規定一般廢棄物之下列清潔人員:(一)清運垃圾人員;(二)清 疏水溝人員;(三)清掃道路人員;(四)清運水肥人員;(五)其 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核實認定之人員。 二、本案清潔隊長可否支領清潔獎金一案,請依上述規定核實認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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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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