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 標題: | (廢/停)貴轄○○有限公司函詢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一案,請貴局本權責,依個案事實認定 | 
                    
                        | 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1010089116號函 |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1 年 10 月 03 日 | 
                    
	| 停止適用日期: | 民國 109 年 09 月 07 日 |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再利用推動 | 
                 
                    
                        | 內容: | 主    旨:貴轄○○有限公司函詢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一案,請貴局 本權責,依個案事實認定,請查照。
 說    明:一、本署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共計 19 項,其中公
 告事項五「廢單一金屬(銅、鋅、鐵、鋁、錫、鈦、銀、鎂、鍺、鎳
 、鎢)」,應符合以下全部要件:
 (一)不含汞成分。
 (二)具金屬性質(如金屬、合金或電鍍金屬)。
 (三)不包含粉末、污泥、灰渣或有害廢液。
 二、本案請貴局參酌上述原則,依個案事實,協助業者進行認定。
 | 
                    
                    
                    
	| 相關法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