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有關受理申請時間之認定,依行政程序法第49條規定:「基於法規之申請,以掛號郵寄方式向行政機關提出者,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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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0940054728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4 年 07 月 28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綜合規劃 |
內容: |
全文內容:有關受理申請時間之認定,依行政程序法第 49 條規定:「基於法規之申 請,以掛號郵寄方式向行政機關提出者,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準。」至於 親自交付者,則以主管機關收件當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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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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