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廢/停)本署為使限制使用對象了解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之認定方式,已訂定「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執行認定原則」作為政策執行時認定之依據
|
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0920000363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2 年 01 月 02 日 |
停止適用日期: |
民國 109 年 08 月 24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循環處理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本署為使限制使用對象了解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
餐具限制使用政策之認定方式,已訂定「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
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執行認定原則」作為政策執行時認定
之依據。依前述認定原則(附表二),量販店之主賣場僅管制盛裝飲
料、便當所使用之杯、餐盒及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塑膠內盤,其中盛裝
便當的內容係指:飯及配菜一起裝盛、麵類或米粉,若其裝盛食物不
屬前述種類,則現階段不受管制。
二、有關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之疑義,若係工廠用於包裝其產品者,即
產品出場前已以塑膠袋完成包裝者,不在限制使用範圍內;若係由工
廠或賣場另外提供塑膠袋供消費者盛裝之購物用塑膠袋則屬限制使用
範圍。
|
相關法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