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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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廢/停)本署為推動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使各級主管機關及執行機關於現場執行稽查工作有統一之作業標準,本署已訂定「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現場稽查標準作業程序」,其中規範之塑膠袋厚度量測工具為「數位式外徑測微器(micrometer)」,依據該作業程序第五點規定,購物用塑膠袋厚度之量測點應於袋緣附近取一點,依數位式外徑測微器操作說明,量測該點單層塑膠袋厚度三次後取平均值,即為量測之購物用塑膠袋厚度值;另依該作業程序第三點規定,其測量購物用塑膠袋厚度之容許誤差為正負○‧○○五公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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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0910075692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1 年 11 月 04 日 |
停止適用日期: |
民國 109 年 08 月 24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循環處理 |
內容: |
全文內容:本署為推動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使各級主管機關及執行機關於現
場執行稽查工作有統一之作業標準,本署已訂定「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
現場稽查標準作業程序」,其中規範之塑膠袋厚度量測工具為「數位式外
徑測微器(micrometer)」,依據該作業程序第五點規定,購物用塑膠袋
厚度之量測點應於袋緣附近取一點,依數位式外徑測微器操作說明,量測
該點單層塑膠袋厚度三次後取平均值,即為量測之購物用塑膠袋厚度值;
另依該作業程序第三點規定,其測量購物用塑膠袋厚度之容許誤差為正負
○‧○○五公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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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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